56475人加入学习
备考指导视频课
价格 ¥ 0.00 ¥500.00
活动

【2025年12月3日】10:00

第二十二条【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三条【安全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配备】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

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

第二十五条【安管机构与人员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评估,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善,及时排查生产安全吞噬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声音指挥、绕口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隐患排查是全员责任,并不是单一的由安管机构/人员的职责

组织隐患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必须 - 应当 - 可以

注意三个词的表述程度。

有的省或地方,尤其是高危行业,有要求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如安全总监等。

第二十六条【安管机构与人员履职要求及保障】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改造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阅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

·矿山、金属冶炼单位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告知 - 不是批准,备案、审核,注意混淆。

第二十七条【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资质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邓颖超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管理能力,不是安全生产能力

要不要先持证再上岗?

谁来培训?法律是否要求主管政府部门负责培训?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考核并合格

考核和培训应分开

培训不是由政府部门来完成的。

县级以上,包括市级、省级……

企业由哪个层级的主管部门管理,就由对应层级的主管部门来考核。

运输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法人,指的是企业,不是具体的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责的人。

[展开全文]

安管机构或专职安管人员:危(生产/储存/装卸/经营)运建金矿,100人。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应当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免费考核

安全人员任免需告知/通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危(生产/储存)金矿

注册安全工程师:危(生产/储存/装卸)金矿

 

[展开全文]

授课教师

《中国安全科学学报》审稿人、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安全生产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矿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学教授。主持与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与政策有关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软科学项目等国家级课题3项;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课题4项;参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省部级科研课题6项;曾应邀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修改、修订工作,个人研究成果被写进法条。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双证专业持证(建筑安全和其他安全),曾任BAT内部企业端安全领域事业部负责人。10余年大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3年生产制造企业安全管理经验,5年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经验。培训学员超万人,熟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EHS体系建设等。
辽宁省安全生产协会专家,某高校安全工程学院课题组负责人,毕业于985大学安全工程专业,拥有多年企业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现场管理经验。现为某高校安全工程教研室专业教师,课题组负责人。
某大型安全技术服务企业安全培训负责人,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授课经验,授课时长1000h+。具备线上直播授课、公开课授课、企业面授等多场景授课经验。曾在某大型矿业国企从事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现场经验。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某央企6年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经验,擅长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HSE体系搭建。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经验,授课时长2000h+,服务学员5w+,自研各类题目1W+道。在金属冶炼领域具备丰富的现场安全管理经验,对冶金领域前沿知识有深入研究。
中国煤炭学会煤矿采矿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资源科学与工程系系主任,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承担并参与美国联邦政府职业安全健康研究院(NIOSH)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等国家级及省部级课题。美国SME开采勘探冶金协会、国际采矿教授协会、国际矿业研究联盟成员。获2016年全国煤炭青年科技奖。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奖10项。

课程特色

视频(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