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建档,制定应急预案,将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部门要实现信息共享
双重预防机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记录,职代会/职工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通报。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报告: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代会/职工大会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重大事故隐患纳入信息系统,督办制度。
危险物品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且安全距离。
危险作业: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专门人员现场管理
安管人员检查安全问题:生产状况经常性检查,安全问题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去及时处理,记录检查及处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可以报告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去依法及时处理。
交叉作业管理:签订协议明确职责和措施,(各自)指定专职安管人员检查协调。
发包和出租:不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包单位和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安管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和承租单位工作定期检查,督促整改。
发包施工单位管理:危(生产/储存/装卸)金矿的施工单位不得非法转让资质,不得全部分包,不得分包给不具资质的单位。
及时救援: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期间擅离职守
工伤保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国家鼓励投保,高危行业领域必须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