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22:05
· 实际控制人
· 主要负责人
· 实际负责人
只要是全面负责单位的日常工作,就 承担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第六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台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政府安全生产规划】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政府两个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政府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设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并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
第九条【政府监管职责】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风景区等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按照授权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十五条【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2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