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第十三条规定,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第十三条规定,对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凝聚功能:当企业安全文化所提出的价值观被企业职工内化为个体的价值观和目标后就会产生一种积极而强大的群体意识,将每个职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激励功能:一方面用企业的宏观理想和目标激励职工奋发向上;另一方面也为职工个体指明了成功的标准与标志,使其有了具体的奋斗目标。也可用典型、仪式等行为方式不断强化职工追求目标的行为。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过程可以使用员工安全行为模型描述四个不同阶段:①自然本能反应阶段;②依赖严格的监督;③独立自主管理;④互助团队管理。安全文化发展到第四阶段,员工就把安全作为个人价值的一部分,把安全视为个人成就。
安全文化建设的操作步骤:建立机构、制定规划、培训骨干、宣传教育、努力实践。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应实现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的严密、完整、有序。即按照系统性原则的要求,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起草、审核、发布、教育培训、执行、反馈、持续改进的组织管理程序;每一个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都要做到目的明确,流程清晰,标准准确,具有可操作性。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主要体现在安全风险来自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之中,只要生产、经营活动在进行,安全风险就客观存在。客观上需要企业对生产工艺过程、机械设备、人员操作进行系统分析、评价,制定出一系列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控制措施,以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合法、有序、安全地运行,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积累的大量风险辨识、评价、控制技术,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的积累,是探索和驾驭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重要基础,只有形成生产经营单位的规章制度才能够得到不断积累,有效继承和发扬。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应该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操作规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操作前的准备,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当处于什么状态,应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
(2)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
(3)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4)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如手柄、开关所处的位置等。
(5)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进行。
(6)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7)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
(8)一些特殊要求。
(9)异常情况如何处理。
(10)其他要求。
编制安全操作规程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要考虑并罗列所有危险和有害因素,有针对性地禁止操作工人去接触这些危险和有害因素部位,防止产生不良后果。
(2)要考虑因各岗位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而导致的不安全问题。
(3)要考虑提醒员工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要考虑因设备出现故障停车后,操作工要弄清通知对象。
(5)要考虑作业中每个工作细节可能出现的不安全问题。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该起事故造成23人死亡,10人急性工业中毒,判断本次事故属于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