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处置卡内容:
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
应急预案20个工作日报县级部门和其他部门备案并公布
中央下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省或市安监备案,并抄送同级政府。
应急预案演练:
政府每2年
单位综合/专项每年
单位现场半年
危和中型规模以上的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危化品单位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后15日内,备案申请表+重大危险源档案报县级备案。
县级每季度的一级、二级报市级;
市级每半年的一级报送至省级。
申请核销重大危险源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载明核销理由的申请书;
(二)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
(三)安全评价报告或者安全评估报告。
县级30日内进行审查。
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一)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二)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且爆炸品或液化易燃气体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
关于安全监测监控体系的说法:
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关于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规划和建设的说法:
禁止光气、氯气等剧毒气体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严格控制氨、硫化氢等其他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区域。
禁止在危险化学品管道附属设施的上方架设电力线路、通信线路。
应当及时予以制止,无法处置时应当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米地域范围内,
专用隧道中心线两侧1000米地域范围内,
穿越河流的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500米地域范围内(防洪除外)
穿越管道的施工,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 )日前书面通知管道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