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前含氧量为19.5~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
距盲板抽堵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
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在火灾、爆炸危险性较小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一般应属于二级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
30m内不应排放可燃气体
15m内不应排放可燃液体
10m范围内及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
特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主管领导审批
一级动火,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二级,基层单位审批
一级吊装作业许可证,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作业前应将气割所使用的的气瓶直立放置,保证与作业点间距10m以上,并设置防晒设施,氧气瓶与乙炔瓶的间距不应小于5m。
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30天。
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
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
高处作业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Ⅰ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Ⅱ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15 m<h≤30m时,称为Ⅲ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h>30m时,称为Ⅳ级高处作业。
吊装作业:
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应露天作业。
